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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外籍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29浏览次数:752

关于2016/2017学年外籍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外籍教师的聘任和管理,根据《上海电机学院外籍专家管理办法(修订)》(沪电机院国交〔2014〕319号)的规定,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协助做好2016/2017学年外籍教师的聘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外籍教师的聘任必须符合上海市外专局对文教类外国专家聘请条件的相关要求(见附件一),请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前期聘任资格审核工作。

    2.2016年4月30日前,相关二级学院上报2016/2017学年拟聘任的外籍教师名单,提交《上海电机学院聘请外籍专家聘用审批表》(见附件二)、外教的工作合同及签证复印件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2016年5月10日前,将其他所需材料(见附件三)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及时办理相关工作许可及签证。

    因外籍教师聘任流程及手续复杂,请相关二级学院根据时间节点,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附件:

   一、上海市外国专家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文教类外国专家聘请条件的通知》

   二、《上海电机学院聘请外籍专家聘用审批表》

   三、聘用外籍教师的办证流程及所需材料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3-28

关于做好2016- 2017学年外籍教师聘任工作的通知.doc (65.5 KB)
2016-03-29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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