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随着临港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接近尾声,2015年的搬迁工作也已紧锣密鼓的展开,我校大部分二级单位及三级单位办公地点将要发生变化。为保证校内各部门办公需要,并合理使用相关资源,本着继续执行一期工程电话管理“保证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拟对校内(临港校区、闵行校区)电话信息进行登记,并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充及调整。具体如下: 一、 办公电话调整、分配总体思路 1. 未进行跨校区(办学点)调整的,只是进行校区内部调整的,继续使用原号码,电话做移机处理。原则上电话各类属性不变; 2. 跨校区调整的,经申请,学校按统一标准分配相关资源; 3. 办公地点未进行调整、仍旧需要使用原办公电话号码的,需进行登记; 4. 未登记的电话号码,视放弃使用处理,学校将统一进行分配或注销。 二、 办公电话分配原则 1. 本通知仅针对校内需使用办公电话部门; 2. 办公电话分配原则继续执行原方案: (1) 原则上每个二级机构开通国内长途一门,传真电话一门(号码独立,机器自备),其余开通市内直线; (2) 经申请,每间标准办公室(15—20平方米)设置电话一门,若办公室为大办公室,可酌情增加办公电话门数; (3)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点原则上不安装电话:教室、会议室、资料室、实验室(不含实验准备室)等。 3. 超出学校分配、自行申请的电话,费用自理。 三、 严禁使用办公电话拨打各类声讯电话,一经发现,所产生费用由使用部门自理,并从次月起取消该号码使用资格。 四、 本次调整只进行号码资源分配,电话机仍使用原有设备,若需更新,自行处理。 五、 各类移机、新增、保留电话的,均需按要求以二级机构为单位填写并上报相关表格,相关信息将作为学校黄页依据。详见附件。 六、 各类表格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7月15日。 七、 提交方式 发送邮件至:guhl@sdju.edu.cn 八、 联系人 校长办公室顾宏亮,联系电话:38223206 附件一:移机申请表 附件二:新增电话申请表 附件三:保留电话申请表 校长办公室 2015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