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30浏览次数:1837
各部门:
因校区建设及管理需要,现对华宁路校区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统一登记,请各有关部门(含各二级学院)将本部门在华宁路校区(含华宁路121号)的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详细至每个独立分隔的房间),按附表格式要求进行统一登记,报至闵行校区管理办公室。
联系邮箱:niy@sdju.edu.cn。
截止日期:2015年5月8日。
注:行政办公用房即教职员工办公用房间,不含各类学生上课教室、体育场馆、图书馆、实验实训场地、会堂、生活及后勤辅助用房。
闵行校区管理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