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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23浏览次数:1097

关于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切实做好“五一”劳动节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全体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开展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应对危机的抗风险能力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要提早安排,做好动员,对本部门的师生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教育。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并提示学生做到以下几点:

  (一)假期回家的同学严禁包车,坐超载或无证黑车,穿越马路时走人行道;外出旅行的同学,务必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不参加危险性活动。

  (二)谨防各种骗术。不要轻易相信网络、手机等中奖信息,火车票、机票打折信息,不要轻信安全帐户,不要轻易转帐,保管好自己的存折、银行卡和身份证,不要轻易示人,加强账号密码保护,注意自身财产安全。

   (三)严防寝室盗窃。外出和就寝前一定要关窗锁门,贵重物品严禁保存在寝室内,以防不法分子趁机作案。

   (四)增强防火意识。要遵守公寓管理规定,提高警惕,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章电器。外出切断电源。

   (五)注意饮食安全,选择卫生条件好的餐馆就餐,不到无证经营的摊点消费,在校期间尽量在食堂就餐,以防食物中毒。

   (六)防止意外伤害事故。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各种矛盾和纠纷,及时疏导学生心理问题,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七)增强地震、火灾等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逃生能力。对学生进行案例逃生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和抗风险能力。

   二、认真查找所辖范围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并即时整改

  (一)各部门、二级学院(部)领导务必要增强责任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亲自带队,重点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阅览室等)、高层建筑、校内道路交通、实验室、实训中心、施工工地、配电站、临时搭建房、老旧设施设备维修改造、用电用气、出租出借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即知即改,不得拖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报保卫处。

   (二)对避雷设施、电梯、气瓶和其他特种设备加强维护和检测,确保检测后各项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对危化品实验室、仓库(中转存放点)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易制毒、易燃易爆物品购买、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

  (四)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使查找火灾隐患常态化。确保电器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保证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发现电器老化、违规使用电器等问题要立即予以整改。

   (五)对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加强对人、财、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宿舍出入门的管理和查验,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宿舍,学生寝室无人时一定要锁门,严禁在办公室、寝室内存放现金和有价证券。财务部门和有现金存放的部门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处理。

   (七)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玩。

    三、做好节日加班、值班工作,保持信息畅通

   节日期间需要加班的部门要对加班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加班过程中要落实现场安全管控措施,加强安全巡查,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有特别施工任务,必须到保卫处备案,要求主管部门派专人现场监督、负责施工安全。

   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负责,不脱岗,不漏岗,领导要亲自带班。要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保证通讯畅通,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在节日期间,一旦发生事故、紧急情况(遇有学生意外事故),应快速、有效、科学处置,必须将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并及时如实报告保卫部门,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

   各部门、二级学院(部)在“五一”前要上报安全自查报告,自查情况报告请于2015年4月29日前报学校保卫处安全办。(自查情况记录表请在保卫处网页上下载)。

   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于4月28、29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节日期间,保卫部门要加强对各校区的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根据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保卫处值班室电话:临港校区38223110   38223048

                    闵行校区60304989或64300980*3090

 

保卫处

201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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