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代表: 经学校研究拟定于2013年3月16日召开第六届九次教代会。为了使广大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切实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在学校教代会召开前后,特向广大代表征集提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提案范围 1、学校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2、学校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务公开等方面的建议。 3、教代会工作的新思路与新举措。 4、维护学校稳定和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5、其他方面的建议。 二、提案要求 提案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二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提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院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必须一事一案,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案格式及要求 1.提案必须按照《上海电机学院第六届九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统一格式上报。 2.提案人和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打印姓名的提案视为无效提案。 四、提案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2013年3月11日开始征集,提案于2013年3月31日截止,各位代表将纸质及电子版提案表交于各分工会,由分工会汇总送交校工会。 特此通知。 附表:上海电机学院第六届八九次教代会代表提案表 上海电机学院 校工会 2013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