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校发展的科学性与前瞻性,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和结构优化布局调整,逐步建立一批研究方向明确、学术水平较高、学科队伍结构合理、有一定特色的研究机构,学校近期将进行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第七期)和2013年度二级学院(部)学科基础建设的申报工作。请根据《上海电机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沪电机院科研[2011]275号)和《上海电机学院二级学院(部)学科基础建设与管理办法》(沪电机院科研[2011]273号)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有关申报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学科需提交材料: (一)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第七期) (1)二〇一二版《上海电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申报书》1份(签字、盖章)及电子文件; (2)申报书中所填成果中科研管理系统无法查实的内容请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 (二)申报二级学院(部)学科基础建设 (1)二〇一二版《上海电机学院二级学院(部)学科基础建设申报书》。 (2)申报书中所填成果中科研管理系统无法查实的内容请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其中数据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 (3)学科基础专家意见表(电子稿和专家签名的纸质稿) 请学科事先将专家人选、专家评审会时间、地点报科研处备案。 二、2012年底前验收的学科可继续申报。 三、请确定学科秘书,便于联系工作。 四、请各二级学院(部)对提交材料的内容及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按序整理好,于2012年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科研处。 附件:1.《上海电机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第七期)申报书》 2.《上海电机学院二级学院(部)学科基础建设申报书》 3.《学科基础专家意见表》 联系人: 赵宁军 联系电话:38223022 科研处 2012.11.26 |